全球人才雇主担保计划(GTES):标准 482 覆盖不到的顶尖技术岗位
GTES 是澳大利亚内政部与雇主之间签订的一种劳务协议。雇主先与内政部签下协议,再据此提名海外人才;被提名人申请的是 Skills in Demand(482)签证。它面向的是本地招不到人、标准技术签证通道也覆盖不了的高技能小众岗位。
内政部现行的名称是 Global Talent Employer Sponsored,缩写 GTES;旧名 Global Talent Scheme(GTS)仍留在内政部页面的网址和这个项目的官方邮箱里,所以你还会到处看到 GTS —— 指的是同一件事。
GTES 分两条通道:面向成熟企业的 Established Business,与面向科技或 STEM 领域初创企业的 Startup。
GTES 是一份雇主协议,不是一个签证类别
这一节先把三件最容易搞混的事说清楚,再往下看条件才不会走错方向。
签的是协议,发的是 482 签证
雇主与内政部签下 GTES 协议之后,内政部会给一个唯一编码(Permission Request ID)。雇主用这个编码在线提名岗位,被提名人再申请 Skills in Demand(482)签证,按协议约定的标准审核。
协议本身不发签证;签证最长可给到 4 年。
旧名 GTS 还在用,只是不在标题上
内政部页面的标题写的是 Global Talent Employer Sponsored (GTES)。旧名 Global Talent Scheme 则留在三个地方:页面网址仍是 …/global-talent-scheme;项目官方邮箱是 globaltalentscheme@homeaffairs.gov.au;页面里指向劳动力市场测试说明的那处链接文字也写作 Global Talent Scheme。
所以 GTS 这个说法还会不断出现,但内政部称呼这个项目的正式名称是 GTES。中文写法我们统一用「全球人才雇主担保计划」。
和「全球人才签证」不是一回事
网上常说的「全球人才签证」现在指的是国家创新签证(National Innovation Visa,858 类别)—— 那是个人自己申请的永居签证,不需要雇主担保。
GTES 是雇主驱动的通道,发的是 482 临时签证。两者从申请主体到签证类别都不同。
一句话记住:雇主没有先拿到 GTES 协议,个人就无法自己申请 GTES。
Established Business 与 Startup 的差别
两条通道用的是同一套框架,但适用对象、名额和收入门槛不同。
| 项目 | Established Business(成熟企业) | Startup(初创企业) |
|---|---|---|
| 适用对象 | 已获认证担保资格(SID accredited sponsor)的成熟企业 | 在科技或 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领域经营的初创企业 |
| 每年可用岗位 | 最多 20 个(每次仍须逐项符合申请人与岗位条件) | 最多 5 个(每次仍须逐项符合申请人与岗位条件) |
| 企业规模门槛 | 公开上市,或过去两个财年每年营业额至少 AUD 4,000,000 | 无营业额门槛,改以投资或政府资助作为门槛 |
| 外部背书 | 不需要第三方背书 | 须经独立的 GTES 初创顾问小组(Startup Advisory Panel)评估并背书 |
| 申请人年收入下限 | 不低于 Fair Work 高收入门槛 | 按市场薪资水平,且不低于 AUD 80,000;可含股权,但现金部分不低于 Core Skills 收入门槛 |
| 签证与永居 | 482 签证最长 4 年;满两年后可走永居通道,年龄上限可协商 | 同左 |
内政部为两条通道列出的共同特点:可担保的高技能岗位不受 482 Core Skills 与 Specialist Skills 职业清单限制;部分标准 482 条件可以与内政部协商变通;协议享有优先处理。岗位若终止,签证持有人有最多 180 天时间另找担保雇主并申请新签证,或者离开澳大利亚。
雇主要满足什么
两条通道有四条共同要求,各自再加上自己的门槛。
两条通道共同的要求
- 能证明用上 GTES 会为澳大利亚人带来工作机会与技能传递
- 就具体岗位提交劳动力市场测试(LMT)证据
- 在相关监管机构处记录良好,包括遵守移民法与劳动法
- 先能证明这个岗位既招不到澳洲本地人,也无法通过现有技术签证通道解决
Established Business 另加
- 公开上市,或过去两个财年每年营业额至少 AUD 4,000,000
- 已获认证为 SID accredited sponsor(认证担保方)
Startup 另加
- 在科技或 STEM 相关领域经营(例如数字、生物医学、农业科技)
- 经独立初创顾问小组评估、认可为真实且可行的初创企业
- 至少满足其一:获得注册为 Early Stage Venture Capital Limited Partnership 的投资基金至少 AUD 50,000 的投资;或曾获得 Accelerating Commercialisation 资助
申请人与岗位要满足什么
两条通道的前五条完全一样,差别只在收入门槛。
两条通道共同的要求
- 符合健康、品格与安全要求
- 与公司董事或股东没有亲属关系
- 学历与这个高技能岗位相称
- 至少 3 年与该岗位直接相关的工作经验
- 具备向澳大利亚人传授技能或培养澳大利亚人的能力
收入门槛(差别在这里)
| 门槛 | 金额 | 用在哪里 |
|---|---|---|
| Fair Work 高收入门槛 | AUD 190,100 | Established Business 通道申请人的岗位年收入下限(2026 年 7 月 1 日起的数值) |
| 最低年收入(Startup) | AUD 80,000 | Startup 通道的下限,按市场薪资水平计;可以包含股权 |
| Core Skills 收入门槛(CSIT) | AUD 79,423 | Startup 通道申请人收入中现金部分的下限(2026-07-01 至 2027-06-30 递交的提名) |
本数据为建站时的数据。收入门槛每年 7 月 1 日按官方指数调整,以递交提名当日内政部与 Fair Work 公布的数值为准。
不确定你的岗位属不属于 GTES 能覆盖的范围?
从提出协议申请到拿到签证
五步,前四步都由雇主完成,被提名人在最后一步才出场。
第一步 · 先确认标准通道走不通
必须先能说明这个岗位招不到合适的澳洲工人,也无法通过现有的技术签证通道解决 —— 其中很多通道要求职业在技术职业清单上。
第二步 · 提出 GTES 协议申请
成熟企业:在内政部的 ImmiAccount 系统在线递交,附上劳动力市场测试等证明材料。
初创企业:以电子邮件向内政部提交,附上投资或资助证明。
第三步 · 内政部评估
内政部按提交的材料作出评估。材料不完整会显著拖慢处理,申请也可能被拒。
初创企业还要经初创顾问小组评估。GTES 协议按技术类签证的处理优先级排队。
第四步 · 签署协议、拿到编码
企业符合签订 GTES 协议的条件后,内政部会发出协议供签署,并给出一个唯一编码(Permission Request ID)。
第五步 · 提名岗位、申请签证
雇主用这个编码在线递交提名申请;被提名人随后在线申请 Skills in Demand(482)签证,内政部按该 GTES 协议约定的标准审核。
劳动力市场测试(LMT):申请 GTES 协议时,须就具体岗位提交劳动力市场测试证据;协议签下之后,如果协议里写明要求,提名时还要再交一次。
内政部对标准雇主担保通道的规定是:自 2023 年 12 月 11 日起,不再要求在政府就业平台 Workforce Australia 登广告,广告数量由三条减为两条。劳务协议之下的具体要求由协议条款约定,内政部并说明既有协议不会因这次变化而改写——所以以你们那份协议怎么写为准。
482 阶段的官方规费
下面只列内政部收取的规费,不含体检、英语考试、无犯罪证明、生物识别等其他费用。
| 项目 | 谁付 | 金额 |
|---|---|---|
| 担保资格申请(standard business sponsorship,482/494 通用) | 雇主 | AUD 420 |
| 提名申请(Skills in Demand 482) | 雇主 | AUD 330 |
| 培训贡献费(SAF levy)· 年营业额低于 AUD 10,000,000 | 雇主 | 每年 AUD 1,200,不足一年按一年计 |
| 培训贡献费(SAF levy)· 年营业额 AUD 10,000,000 及以上 | 雇主 | 每年 AUD 1,800,不足一年按一年计 |
| 签证申请费 · 主申请人(482 劳务协议类) | 申请人 | AUD 4,015 |
| 签证申请费 · 18 岁及以上副申请人 | 申请人 | AUD 4,015 |
| 签证申请费 · 18 岁以下副申请人 | 申请人 | AUD 1,005 |
本数据为建站时的数据。签证费与培训贡献费每年 7 月 1 日调整,以递交当日内政部公布的收费表为准。
培训贡献费在递交提名申请时一次付清,且不得转嫁给签证申请人。签订劳务协议的担保方同样要缴。
GTES 之后的永居路径
GTES 协议可以约定:被担保人在澳大利亚工作满两年之后走永居通道,并且永居阶段的年龄上限可以协商。
永居通过雇主提名计划(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186 类别)的劳务协议通道实现。内政部对该通道的说明是:申请人须在提名雇主处工作,并预期至少工作两年。
同一族里另外两页写得更细:186 雇主担保永居签证、482 转 186 永居路径。
| 项目 | 谁付 | 金额 |
|---|---|---|
| 提名申请(186 劳务协议通道,非偏远地区) | 雇主 | AUD 540 |
| 培训贡献费(SAF levy)· 年营业额低于 AUD 10,000,000 | 雇主 | AUD 3,000,一次性 |
| 培训贡献费(SAF levy)· 年营业额 AUD 10,000,000 及以上 | 雇主 | AUD 5,000,一次性 |
| 签证申请费 · 主申请人(186) | 申请人 | AUD 6,140 |
| 签证申请费 · 18 岁及以上副申请人 | 申请人 | AUD 3,070 |
| 签证申请费 · 18 岁以下副申请人 | 申请人 | AUD 1,535 |
本数据为建站时的数据,费用每年 7 月 1 日调整。
永居不会自动发生:雇主要另做一次提名,申请人要另交一份签证申请,并在递交当日逐项符合健康、品格与协议约定的条件。
GTES、标准 482 与其它劳务协议
同样是雇主担保,三条路的入口、职业限制与收入门槛都不一样。
| 通道 | 谁先动 | 岗位是否须在职业清单上 | 收入门槛 |
|---|---|---|---|
| GTES 全球人才雇主担保 | 雇主先与内政部签订 GTES 协议 | 不受 482 Core Skills 与 Specialist Skills 职业清单限制 | 成熟企业通道对齐 Fair Work 高收入门槛;初创通道不低于 AUD 80,000 |
| 标准 482(Core Skills/Specialist Skills) | 雇主先取得担保资格再提名 | 须在对应的技术职业清单上 | Core Skills AUD 79,423;Specialist Skills AUD 146,576 |
| 其它劳务协议(行业协议/地区协议/个案协议) | 雇主、行业机构或地区机构与内政部谈判 | 由协议约定 | 由协议约定 |
纽星达在 GTES 上能帮什么忙
先判断该不该走 GTES
对照内政部现行标准,逐条核对岗位、人选与雇主的条件,并说明 GTES 与标准 482、其它劳务协议之间的取舍。
材料清单与先后顺序
把协议申请、岗位提名、签证申请三个阶段各自要交的材料列清楚,说明每一步的先后关系与所依据的规定。
劳动力市场测试的证据要求
按现行规定说明广告的条数、时长与内容要求,以及哪些发布渠道不被接受。
永居路径的时间线
说明从签证获批到具备 186 提名条件之间要满足什么,以及协议里哪些让步条款会影响这一步。
关于 GTES 的常见问题
GTES 和 GTS 是同一件事吗?
是同一个项目的两个名字。内政部现在用的正式名称是 Global Talent Employer Sponsored(GTES);旧名 Global Talent Scheme(GTS)仍出现在内政部页面的网址、项目官方邮箱 globaltalentscheme@homeaffairs.gov.au,以及页面里一处链接文字上。看到 GTS 不必紧张,说的是同一件事。
个人可以自己申请 GTES 吗?
不可以。GTES 是雇主与内政部之间的协议。必须先由雇主拿到协议并完成岗位提名,被提名人才能递交 Skills in Demand(482)签证申请。
GTES 和「全球人才签证」是一回事吗?
不是。现在常说的全球人才签证指的是国家创新签证(National Innovation Visa,858 类别),那是个人自己申请的永居签证,不需要雇主担保。GTES 是雇主驱动的通道,发的是 482 临时签证。
岗位一定要在职业清单上吗?
不需要。内政部对 GTES 的说明是:可担保的高技能岗位不限于 482 Core Skills 或 Specialist Skills 的职业清单。这也是 GTES 与标准 482 最主要的差别之一。
拿到 GTES 的 482 签证之后,如果岗位没了怎么办?
内政部对 GTES 两条通道的说明都是:岗位终止后,签证持有人有最多 180 天时间另找担保雇主并申请新签证,或者离开澳大利亚。
走 GTES 一定能拿永居吗?
不能这么说。GTES 协议可以约定满两年后的永居通道,以及永居阶段年龄上限的让步;但永居要另走 186 雇主提名的劳务协议通道 —— 雇主要重新提名,申请人要另交签证申请,并在递交当日符合当时的各项条件。
办下来要多久?
内政部只说明 GTES 协议、提名与签证都按技术类签证的处理优先级排队,并未公布固定时长;材料不完整会显著拖慢处理。我方不会承诺具体的下签时间。
本页每一个数字的官方出处
本页内容依据下列澳大利亚政府官方页面整理,抓取日期 2026 年 8 月 19 日:全球人才雇主担保计划(GTES) · 提名岗位的薪资要求 · 担保的费用 · 劳动力市场测试 · 国家创新签证 · Fair Work 高收入门槛。官方规定可能随时变动,请以递交当日的官方页面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