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1 条款品格拒签与签证取消:复审权利、期限与路径
《1958 年移民法》第 501 条是品格条款:申请人没有让移民局相信自己通过品格测试,签证可以被拒;已经持有签证的人,移民局合理怀疑其不通过品格测试、而持有人又未能让移民局相信自己通过时,签证可以被取消。收到这类决定后,最要紧的是先弄清三件事:这是四种品格决定里的哪一种、是部长亲自作出还是由代理人作出、通知书上写的回应期限还剩几天。这三件事决定了后面有没有复审的路,以及这条路还开着几天。
品格类决定的复审期限是所有签证决定里最短的一类:境内收到代理人作出的可复审品格决定后,向行政复议庭(Administrative Review Tribunal,简称 ART)申请复审的期限只有被通知当日之后的 9 天,庭方没有权力延长。因此这一页先讲期限,再讲路径。
先分清楚:你收到的是哪一种品格决定
品格拒签——申请没有获批
依据第 501(1) 条,申请人未能让移民局相信自己通过品格测试,签证申请可以被拒绝。这类决定通常由移民局的代理人作出。决定通知书会写明依据的条款、理由、是否可以向 ART 申请复审以及申请期限。
酌情取消——通常先有一封拟取消通知
依据第 501(2) 条,移民局合理怀疑签证持有人不通过品格测试、而持有人又未能让移民局相信自己通过时,签证可以被取消。这是酌情权,在境内通常会先发出「拟考虑取消签证通知」(Notice of Intention to Consider Cancellation,简称 NOICC),给当事人书面回应的机会。应在通知书与适用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不应取消签证的理由与证据;能否补充材料或再次回应,须结合具体程序确认。
强制取消——先取消,再申请撤销
依据第 501(3A) 条,当事人因违反澳洲联邦、州或领地法律而在羁押机构全日服刑,并且因死刑、无期徒刑、单次 12 个月及以上监禁的重大犯罪记录、或涉及儿童的性犯罪(包括法院认定有罪或指控成立但免予定罪释放)而不通过品格测试时,签证必须被取消,事前不发拟取消通知。仅凭多个较短刑期累计达到 12 个月,不触发这一强制取消。取消之后,移民局会书面通知并邀请当事人提出撤销取消的书面陈述;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撤销申请」,期限为收到通知后 28 天。强制取消决定本身不能直接向 ART 申请复审,能复审的是之后不予撤销的决定。
部长亲自作出的决定——没有 ART 复审
依据第 501(3) 条,部长本人可以在合理怀疑当事人不通过品格测试、并认定拒签或取消符合国家利益时,亲自作出拒签或取消决定,不适用自然公正程序。这种决定不能向 ART 申请复审。对第 501(3) 条决定,符合第 501C 条及条例资格要求的人(条例对境内未被拘留的人另有限制),可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提交书面陈述,证明自己通过品格测试并请求部长撤销决定;认为决定存在法律错误的,可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通知书上会写明决定是由谁作出的。
期限:品格类决定的复审窗口比普通拒签短得多
向 ART 申请复审:9 天,不可延长
依据第 500(6B) 条,在澳洲境内收到代理人作出的可复审 501 决定、或不予撤销强制取消的决定后,向 ART 申请复审必须在被通知之日之后的 9 天内提出,通知当日不计入。ART 的说明书写明:第 9 天如遇周六、周日或公共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庭方没有权力延长这一期限。申请时必须附上决定通知书和移民局随通知一并给的一套文件。
强制取消的撤销申请:28 天
依据《移民条例》第 2.52 条,对第 501(3A) 条强制取消提出撤销的书面陈述,必须在收到取消通知及相关信息后 28 天内提出;陈述须用英文书写,或附准确的英文译文。撤销申请被拒后,如果决定由代理人作出,仍可在 9 天内向 ART 申请复审。
84 天规则与申请费
依据第 500(6L) 条,境内的 501 复审案件,84 天从当事人依第 501G(1) 条被通知被复审决定的次日起算,通知当日不计入;庭方若未在该期限内作出法定决定,视为维持被复审决定;复审的是不予撤销决定时,从被通知该不予撤销决定起算,不是从最初的强制取消起算。因此这类案件从一开始就按紧凑的时间表推进:庭方收件后一周内电话联系,先开电话指示听证,再安排听证。ART 标准申请费为 1,195 澳元;在押、在羁押、就本次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持有特定优惠卡、未满 18 岁、领取 Centrelink 指定的学生补助或经庭方认定有经济困难的,减为 100 澳元。庭方在收到费用之前不会开始复审。本数据为建站时的数据。
不确定手上这份品格决定是哪一种、还剩几天?
品格测试看什么
重大犯罪记录
依据第 501(7) 条,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单次 12 个月及以上监禁、或多次监禁累计 12 个月及以上,都构成重大犯罪记录;因精神状态被判无罪并因此被收容的,以及被法院认定不适合答辩、但法院仍根据现有证据认定其实施了该罪并因此被收容的,也包括在内。累计计算意味着几次较短的刑期加在一起达到 12 个月,同样触发这一项。
其他不通过品格测试的情形
依据第 501(6) 条,除重大犯罪记录外,以下情形同样不通过品格测试:移民局合理怀疑当事人曾经或现在是涉及犯罪活动的团体或组织的成员、或与之有关联;综合过去与现在的犯罪行为或一般行为,认定当事人品格不良;被认为一旦获准入境或留澳,有从事犯罪、骚扰他人、煽动社区不和或对社区构成危险的风险;以及澳洲或外国法院就涉及儿童的性犯罪作出定罪、认定当事人有罪或认定指控成立,即使当事人获免予定罪释放。其中「一般行为」与「风险」两项并不以定罪为前提。
决定者要考虑的因素
对代理人和 ART 而言,是否拒签、取消或撤销取消,要按部长依第 499 条发出的指令进行考量。现行的是 2024 年 6 月 21 日起生效的第 110 号指令,它取代了第 99 号指令。指令列出的考量因素包括对澳洲社区的保护、家庭暴力、澳洲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澳洲社区的期望,以及与澳洲的联系、对家庭的影响等。ART 的说明书要求申请人对照这份指令来准备证据与证人。
决定之后的路径
向 ART 申请复审
只有代理人作出的决定可以向 ART 申请复审。ART 独立于部长和移民局,会重新审视案件相关信息并作出自己的决定。部长一方通常由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庭;申请人本人、证人将在听证会上作证并接受提问。有一条程序规则必须遵守:申请人和证人准备陈述的书面材料、以及希望庭方考虑的文件,必须在正式听证前至少 2 个工作日交给部长的代表,否则庭审成员不能采纳这些证据;依第 501G(2) 或 500(6F) 条已经提供的文件不受此限。
对强制取消提出撤销申请
依据第 501CA(4) 条,撤销取消有两条路:让决定者相信当事人其实通过品格测试,或者说明存在「其他理由」应当撤销。第二条路是按第 110 号指令逐项说明保护社区、家庭暴力、未成年子女利益、社区期望、与澳洲的联系等因素。撤销成功后,原取消决定视为从未作出。
司法复核与部长干预
部长亲自作出的品格决定不能向 ART 申请复审;是否另有撤销程序,须核对决定依据的条款及法定资格:第 501(3) 条决定对应第 501C 条,第 501(3A) 条强制取消对应第 501CA 条。如果认为决定存在法律错误,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司法复核审查的是决定过程是否合法,不重新评估案情本身。在复审途径用尽之后,某些情形下可以请求部长行使干预权,这属于例外性质的救济,不构成常规路径。
品格决定带来的其他后果
境内无签证的风险
签证因品格原因被拒或被取消后,当事人可能只有有限的时间离境,或者已不再持有有效签证。在澳洲境内没有有效签证,可能面临移民拘留与遣送。提出复审或撤销申请本身,不会自动恢复签证或赋予合法居留身份。取消后能否取得过桥签证、附带什么条件,取决于当事人当时的签证状态与时间点,须单独确认。
境内再申请的限制
依据第 501E 条,签证因 501 决定被拒或被取消后,只要该决定没有被撤销或推翻,当事人在境内通常不能再递交其他签证申请;保护签证等法定例外仍须逐项核查,其他申请限制与签证资格要求也可能适用。移民局官网同时提示,被取消签证的人可能面临再入境限制,只能在有限情形下获得另一个签证。
家庭成员的签证
移民局官网提示,可能同时取消与被取消签证相关联的家庭成员、子女或其他人的签证。家庭成员的签证须分别核查,不能仅因主申请人被取消就认定一并取消;品格决定因此往往不只影响当事人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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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格类案件的专业支持集中在两件事上:在极短的期限内判断手上这份决定属于哪一种、还有哪条路可走;以及按第 110 号指令的考量因素,把证据与证人组织成庭方能够采纳的形式。
我们的注册移民代理会:拆解决定通知书与随附文件,确认决定由谁作出、依据哪一款、适用哪一个期限;评估案件是否具备复审或撤销申请的基础,以及是否存在更合适的其他路径;协助整理犯罪记录、法院文件、康复与就业证明、家庭关系证据与证人陈述,使各项材料前后一致、可核验,并在期限内完成递交。
纽星达在这件事里的角色
需要说明的是,涉及签证资格与策略的移民建议,由纽星达移民部的注册移民代理提供,复审代理与后续跟进也由他们负责;案情复杂或牵涉移民法以外的法律事务时,转由关联律所星联(NS Legal)承接。任何一家机构都不能承诺复审或撤销申请的结果,也不能承诺审理所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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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天是从哪一天开始算的?
从当事人依第 501G(1) 条被通知决定之日的次日起算,通知当日不计入。ART 的说明书写的是收到决定副本和移民局两套文件之日之后的 9 天。第 9 天如遇周六、周日或公共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庭方没有权力延长这一期限,所以收到通知的当天就应核对送达日期与期限。
部长亲自作出的 501 决定,可以上诉吗?
不能向 ART 申请复审。对第 501(3) 条决定,符合第 501C 条及条例资格要求的人可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向部长提交撤销陈述;认为决定存在法律错误的,可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通知书上会写明决定由谁作出。
正在服刑期间签证被强制取消,还能做什么?
依第 501CA 条,可以在收到取消通知后 28 天内提出撤销取消的书面陈述,说明自己通过品格测试或存在其他应当撤销的理由。如果撤销申请被代理人拒绝,仍可在 9 天内向 ART 申请复审。
有过案底,是不是一定不通过品格测试?
不一定。单次至少 12 个月或累计至少 12 个月监禁,只是构成重大犯罪记录的部分情形,其他法定情形及第 501(6) 条各项仍须逐项核查;达不到这些门槛的记录,仍可能在「一般行为」或「风险」两项下被考虑。是否通过要对照第 501(6)、(7) 条逐项判断,结论只能就个案给出。
复审期间可以继续留在澳洲吗?
签证被取消后在境内是否有合法身份、能否取得过桥签证以及附带什么条件,取决于当事人当时的签证状态与时间点,必须在提出复审或撤销申请的同时单独确认。移民局官网明确提示,境内没有有效签证可能面临拘留与遣送。
ART 多久会有结果?
境内的 501 复审受 84 天规则约束:84 天从当事人被通知被复审决定的次日起算,通知当日不计入;庭方若未在该期限内作出法定决定,视为维持被复审决定。因此这类案件的时间表很紧:支持本人案件的口头信息,须在正式听证前至少 2 个工作日以书面陈述交给部长代表;支持文件一般也适用这一期限,但依据第 501G(2) 或 500(6F) 条提供的文件除外。我方无法承诺具体的审理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