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为这类女性特设2年的临时签证,参议院最新建议!

“为这类女性特设1年或2年的临时签证,留学生和持旅游签都可申请。”参议院调查委员会最新建议!

前一段时间的配偶移民审理程序改革,我们说过主要是为了减少移民家庭暴力的问题——

变化一:担保人必须先获得担保资格

新政实施后审理分成两步走,第一步是审理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必须在获得担保资格后,才会继续审理申请人的移民申请。

变化二:加强对担保人的审核

担保人需要满足更多细节性的条件和要求,无犯罪记录(澳洲境内,如果长期逗留在海外,海外无犯罪记录也要证明),考虑经济担保能力和在澳洲的经历等等,还会更关注关系的真实性。担保人的信息将共享给申请人。

变化三:配偶移民的临居签证(820/309TR)将设置有效期;

持签者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PR申请,一旦超出临居签证有效期后递交申请,将会导致整个申请作废;

变化四:临居签证和永居签证将会分阶段收费;

正式实施日期目前仍未定。
实际上,参议院对移民的家庭暴力问题调查了很长一段时间,经过几个月的证据和材料收集,发表了报报告,调查委员会的主席, Louise Pratt参议员说情况比她预期的严重很多,她认为澳洲有必要认真对待这一问题,通过法律和政策问题解决这一问题。

委员会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见就是设立为被家暴的妇女设立新的临时签证,比如“Woman at Risk in Australia' visa”,主要适用于没有家庭类TR签证的受家暴妇女,也就是包括持学生签的留学生和通过旅游签短期来澳探亲的女性都可以使用,需要先被证实情节严重。

这相当于是给受家暴女性的一个过渡签证,“在有限的时间内,例如1年或者2年,这个临时签证可以让受家暴者及其家人(例如孩子)出于安全和保护的角度作出必要的安排。如果需要回国或者申请下一个签证,也能保证他们拥有合法的身份。”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其实是不分性别的,只为女性提供过渡签证是不是不太公平?委员会称虽然有大量证据证明女性是家暴的主要受害者,但他们也的确收到证据表明有些男性是被冤枉的,例如被前妻指控家暴,其实他们自己本身才是受害的一方。

他们的建议是,“在双方婚姻破裂时,建立一个系统助长虚假和无理取闹的控诉(通常女性针对男性),对社会并没有好处。”

言下之意是系统和法律法规不应该预设立场,一切都是看证据。

除了新签证外,委员会还建议——

-联邦与州/领地政府合作,改进收集数据的方法,用于衡量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的程度和发生率;

-以所有签证申请人的第一语言向他们单独提供“Family Safety Pack”, 例如在作为签证申请要求之一的健康检查;

-服务提供者必须了解 "特定文化形式的家庭暴力", 以确保向所有受害者提供充分保护;

-政府必须与所有组织和一线工作人员接触, 开展持续的教育, 提高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素材来源于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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