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rk Yan:纽星达教育移民墨尔本分部主管,澳大利亚持牌移民代理,对移民政策解读和变化预测有着数年经验与深入研究,澳洲移民周报主编,被同学们亲切的称为K神。
今天就来提醒!不仅是101小孩签,包309配偶签、103/143父母移民等家庭类签证,如果担保人在澳洲境外,都可能踩到同一个坑

头图
递签的时候申请人必须由一位年满18岁且是澳洲公民、PR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担保人担保
而移民局在s57信中会明确指出(图2):
为满足101.212(b),担保人必须在签证递交当天是澳洲公民或PR
也就是说,哪怕你担保人后来续上了签证,只要在递交那刻不是PR或Citizen,就不满足条件,签证就可能被拒

图二
虽然澳洲PR理论上可以永久居住在澳洲,但他们的如果人离开澳洲的话,是会过期的,而在境外要保持有效PR就要申请155或者157。
如果担保人在境外、且PR旅行签已过期,那在系统里他们就不再被视为PR
哪怕只是短暂空档期,比如投入案例
担保人在境外,PR3月19日过期
新155签4月10日获批
小孩签4月4日递交
那么在4月4日那天,担保人法律上不是PR,结果就不满足101.212(b),就会被拒签
不仅是小孩签(图3)
309配偶签也要求担保人须在申请时是公民或PR
143父母移民也一样担保人的资格需在申请时(timeofapplication)满足
不论是子女、配偶还是父母移民,担保人必须在递签那一刻PR有效,无法后续补救

图三
尤其对于纸签(如101、103、143),递交时间以移民局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而不是寄出的时间
如果从境外邮寄到西澳的签证审理中心,往往要多花几天甚至一周
所以在签证寄出前,一定要确保担保人PR有效期足够,不要刚好在途中失效
尤其是现在家庭移民大部分签证最恼人的地方都是时间周期的问题,不管是小孩签,一年半的审理周期,还是配偶签临签都要一年多的等待期,亦或者父母移民,付费都要十几年,如果一旦因为担保人的情况拒签,就只能面临重新递交,重新等待!又是一轮新的痛苦的等待!所以一定要引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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