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上诉权也能翻案,成功拿到签证还打掉三年Bar
我们分享过很多通过ART行政复议上诉成功翻案的案例,这个前提是这个拒签或者取消签证有上诉权,按照移民法,一般申请人在境内时被拒签就会有上诉权。然而大部分的学生签证都是海外直接申请,也就是在国内或者其他国家申请,递交500学生签证时人并不在澳洲。
而我们,就算没有ART行政复议上诉权利的情况下,也能“翻案“
下签实录
案例背景:又是境外自行(DIY)递交惹的祸
客户是在境外自行(DIY)递交500学生签证副申请人(陪读签证)申请,被移民局直接拒签,而且拒签信中附带了PIC 4020条款。又由于申请人在境外递交签证,案件没有ART上诉权。
知识点:PIC 4020(Public Interest Criterion 4020)是澳洲移民法中的一项重要诚信条款,主要用于打击签证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或伪造材料的行为。如果移民局认为申请人提交了虚假文件、错误陈述,或无法证明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即使申请人并非故意造假,也有可能触发PIC 4020。一旦被认定不符合PIC 4020,当前签证申请通常会被拒签,并可能导致申请人在未来3年内无法获批绝大多数澳洲签证。
为什么会走到拒签和PIC4020这一步
导致拒签的核心原因是:客户在递交材料时,开了一张存款证明,开了之后,没多久就把钱取出来。等移民局尝试去做资金核实时,发现根本货不对账。这又是没有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很容易犯的错误,下签之前提前动了存款,尽管这位客户是出于好意,结果好心做坏事。
其次,移民局拒签前给了客户一次解释的机会,发出了S57严重补料信要求解释,但客户仍旧没有选择寻求专业协助,因为他自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情况是可以解释的,移民局只是“误会了”,解释清楚误会就没事了。
我们多次提到S57严重补料信,这是一份非常严重的补料通知,意味着移民局已经对申请材料产生造假的怀疑,并给予申请人最后一次解释机会。需要依据法理,有理有据地解释
然而这位客户还是自己回复了,最终在2025年5月拿到一份正式的拒签信,附带4020。
对于很多申请人来说,这几乎是学生签证申请中最严重的结果之一,而且还没有上诉权。
境外学签被拒且没有上诉权,还有办法翻案吗?
很多人以为:没有ART上诉权,就意味着案件彻底结束。
事实上并非如此。在全面梳理客户全部申请材料,并仔细审查移民局审理记录后,我们发现:移民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明显程序性错误。
经过详细研究后,我们认为案件符合申请:
- Internal Review(内部复核)
- Department Complaint(正式投诉)
随后,我们针对案件准备了接近30页的法律意见和Submission。
整理了30页的submission
让移民局承认错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发现移民局可能有错误,不意味着移民局就一定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在最初几轮内部复核和投诉过程中,移民局始终坚持认为原决定正确。
我们多次收到维持原决定的回复。但基于案件事实、法律依据以及程序问题,我们始终坚持推进。
终于在第四次复核后,移民局终于撤销原决定,经过持续争取后,案件终于迎来转机。
移民局最终承认:此前作出的决定存在错误,原拒签决定被认定无效,随后案件将重新审理。
在25年10月,最终客户顺利获得Subclass 500学生签证批准。对于客户而言,这不仅仅是一张签证,更意味着终于能够与伴侣团聚,重新启动未来的人生规划。
如果你收到S57严重补料信、里面有PIC4020指控,或者学生签证被拒,不要轻易放弃,更不要仓促回复。有时候,一个看似无解的案件,在专业协助下,依然可能存在翻盘机会。而有时候,一个你以为很简单很顺理成章的申请,自己DIY误操作了一小步,后果可以很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