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拒签还有救吗?还能申请移民吗?详解Section 48条款,AAT上诉及拒签抢救方法!

境内拒签还有救吗?还能申请移民吗?详解Section 48条款,AAT上诉及拒签抢救方法!

本文作者Jason ZHANG

  • 澳洲注册移民代理,NewStars集团CTO,墨尔本分部金牌留学移民顾问,笔名迷途未远。
  • 拥有极其丰富的移民留学处理经验,喜欢用移民法解决各种签证问题,擅长处理各种“疑难杂症”,主笔NewStars上百篇留学移民干货文章,让申请人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前言

十几年前我到澳洲留学,入学半年后,同班同学续学生签被拒,于是便黑了下来,从此不知所踪。

如果上天能给我一次再来一次的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对他说:“上诉吧!”事实上,同学当时真的有打算去上诉,但是他找的中介竟然告诉他上诉期是拒签后28天(法律规定是21天),于是他错过了上诉,永远失去了翻盘的机会。

不能再递一次吗?什么是Section 48条款

其实在他的签证在被拒时,我们最初的想法是,拒了就再递一次呗。事实上,这个是行不通的,因为这会受到Section 48条款的限制。

Section 48条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申请人在境内不断的续签,从而达到无限期滞留在澳洲的目的。试想一下,假设拒签后,可以再递签,拿着过桥签继续等待,然后万一又拒签,又再花钱递签,那就没完没了无穷无尽了。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移民局制定了Section 48条款,规定了在境内申请签证被拒(或者签证被取消)后,如果手上没有实质性签证(注:过桥签不属于实质性签证,学生签,旅游签,485等等属于实质性签证),就不能继续递交新的签证申请(除了规定的少数签证类别之外)。法律原文如下:

法律原文

但有上诉权,什么是AAT上诉

AAT上诉,实际上叫做merits review,是移民局内部的一个独立部门,对签证申请进行重新审核,因此,在上诉结束之前,这个签证审理在法理上并未结束。上诉递交后,手上的过桥签会从35天有效期重新变为无限期,允许你一直待在澳洲等待上诉结果。

通常来说,境内递交的签证申请,才有上诉权。例如,境内递交的学生签证,被拒后,就可以上诉。境外递交的学生签证则没有上诉权。

另外,还有少量担保类的签证申请也是有上诉权的,例如境外配偶移民的申请如果被拒,是可以上诉的。

再另外,人在境内,签证被取消也是有上诉权的,境外没有,本文就不展开来讲了。

或许可以再递一个签证,上诉AAT的必要性

Section 48条款是有适用条件的,就是手上如果没有实质性签证的时候才会适用。

如果签证被拒时,手上的签证仍然有效,那么,完全可以马上再递交一遍签证,甚至换一个别的签证来递,而不是直接上诉。例如在持有485期间递交190签证,190签证被拒时485仍有效。

如果被拒时,原有的签证已经过期,手上只剩下过桥签,那么,就真的只有上诉一条路了。

21天,上诉的最迟期限

按照移民法,签证申请被拒后,手上的过桥签证仍然有35天有效期。但是,境内的上诉大部分情况下必须在被拒后的21天内递交。法律原文Regulation 4.10如下:

法律原文Regulation 4.10

上诉审理周期

由于上诉庭AAT的低效率(也许是人手不够),上诉审理周期通常比较长。例如,笔者做过多个485签证的上诉,审理周期通常需要2年左右,学生签证的上诉通常也要1-2年,至于配偶移民,通常要3年以上,技术移民也得2-3年。详细的审理周期,大家可以到AAT的官网查到:

https://www.aat.gov.au/resources/migration-and-refugee-division-processing-times

上诉审理周期

上诉期间

由于上诉审理周期普遍不短,因此,在上诉期间有非常多的操作空间。尽管上诉期间有Section 48在拦着,但仍然是有办法可以递交签证申请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境内递签:移民法Regulation 2.12规定了在受Section 48影响下仍然可以递交的签证类别,常见的有过桥签证,配偶移民,以及190,491和494签证(注意,里面并不包括189),完整的列表如下:

完整的列表

另一种是申请过桥B到境外递签:如果打算递交的签证不在上图豁免列表里,那么,终极的解决办法就是,先申请一张过桥B(去免签国家,如泰国或斐济旅游一下),然后在境外递交签证后,再回澳洲。

例如,假设小明在拒签上诉期间,189获邀了,那么小明是没有资格在境内递交189签证的,只能离境递交。而且,有意思的地方在于,Section 48只会禁止你在境内递签,但并不禁止你在境内下签,所以离境递签之后,可以回到澳洲等下签。

上诉失败了 ,但还没拿到邀请怎么办?

如果AAT上诉失败还没拿到邀请,是不是就彻底完蛋,只能离境了?不是的,如果AAT上诉失败,那么,一方面,过桥签仍然会剩下35天有效期,另一方面,还可以在35天有效期内,递交Federal Circuit Court (FCC)的Judicial review申请。(注意,递交FCC申请后,需要额外手动申请过桥签证)

由于FCC的低效率(应该还是人手不够吧),Judicial review仍然需要较长的审理周期,拖个1-2年是非常正常的。在等待期间,仍然可以像上一节AAT等待期间一样,继续去操作相关的申请。

总结来说 Technology

框架下,对签证进行合法抢救的方法还有不少。不过一旦拒签,申请人接下来的操作和规划就至关重要,非常需要一个专业的中介进行指导和帮助,否则一步错可能会导致步步错。

签证无小事,如果要确保签证下签,是非常值得花点小钱去找专业的中介来帮忙的。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为了省一点小钱而导致工作签证或PR申请被拒,不仅会推迟你拿PR的计划,还会让你损失惨重。因为无论上AAT还是FCC,单是申请的成本(不含中介费)都至少是几千刀起。

最后,愿世界和平,愿这个世界没有拒签。

万一真的需要帮忙,可以联系我,注册移民代理(MARN180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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