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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5/2025

我们10天内救回两个PR!DIY递签配偶关系“出问题”,移民局批签后才秋后算账!

 

这两周我们保住了两个移民签证,都是一开始DIY申请,遇到大麻烦后才来紧急求助我们,NewStars的律师和移民带来团队竭尽全力,最终都为客户保住了签证~

在我们专业人士看来,可以说就是DIY操作失误或者信息差所导致的无谓错误,虽然最后这两个移民签证都保住了,但客户也浪费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

因此把提醒放在前头——

1、请对所有的签证申请保持敬畏之心

所有递交给移民局的材料和信息都会一直记在案,无论是5年前的还是10年前的,无论是你以为很简单的旅游签或者以为没有关系的入境信息卡。所有信息和材料不仅影响当下的申请,还可以影响未来的所有签证申请。

2、填表回答问题很简单,会英文都能DIY?NO!

移民法是法律,每个问题的背后都没有你以为的那么简单,回答错了后果比你想象中要更严重。如果你还以为注册移民代理/律师接手你的case后,只是填个表格这么简单,那真的好好看下面两个案例。

配偶移民签被取消,历经两次听证会后,成功拿回绿卡

原背景

递交境外配偶309下签后,递交永居100,等待100下签期间,实际上申请人与担保人关系破裂。但是当时并没有及时跟移民局更新配偶关系破裂,之后拿到了100。

出事了

下签3年后,在24年9月收到NOICC—移民局认为申请人没及时告知关系情况变化。违反移民法S104,要取消签证。

违反移民法

紧急找我们求助

又是一个DIY申请人,收到移民局的拟取消签证信后,才恐慌地来联系我们。首先我们作为专业人士,了解情况后立即告知,因为她跟前夫有澳籍孩子,在申请100时,哪怕关系破裂,如实告知移民局,也可成功下签。

之后在考虑实际情况,并且我们有接手过类似案例帮并且保住签证。我们帮她整理材料,写了几十页的submission,尤其站在孩子角度,表示虽然取消签证根据存在,但希望签证官能不行使取消权力。

整理材料

11月7号,签证官还是从严审理取消签证,原因是孩子生活在国内由长辈照顾,孩子不是由妈妈主要监护,哪怕是澳籍但不在澳洲所以不受影响。

专业角度切入

于是我们就执行计划中的下一个应对措施,当天就递交了ART,同时我们评估状况后认为可为客户客户申请加急,主要原因是7岁的孩子原计划去年底就回澳读书,现在由于客户的签证问题一切都耽误了。ART之后接受了我们的加急申请,于是第一场听证在约三个月后25年2月,结束后并没有顺利拿到结果,member又安排在5月1号进行第二场听证会。

在准备ART中,我们也准备了更多的材料,尤其是3月查到FCC最新判决,进行额外补充。第一场确认取消事实是否存在,第二场是如果取消事实和权力存在,是否要去执行这个权力。第二场听证会长达半天,member明确表示他们认为当事人没有遵守相关法律要求,取消条件明确存在。但她是幸运的,考虑到现在完整家庭情况,尤其小孩的最佳利益等,member当场口头决定,驳回移民局取消签证决定,客户成功保住PR。

保住PR

历经波折替客户争取到了好结果,非常开心,客户也避免了与孩子分居两地的最糟糕结果。

 

提醒——

相较以往,移民局取消和审理签证都更严格, 之前会酌情处理,可能NOICC就不取消了。但目前取消率高,不管学签、永居都超过了往年记录。听证过程中,仲裁员也非常注重程序和细节,对申请人情况都做详实了解,也在综合权衡下给出了有利申请人结果、

提醒大家!签证申请过程中,如信息更新,要尽快告知,尤其涉及关系情况变化,来确保下签及后续的签证安全。当然在遇到问题时,也要寻求更专业的意见,避免更大损失!

已转155的143申请人,被发现当初配偶关系造假?

原背景

这位情况很简单,父母移民下签后5年又申请了155,满足155批签要求,155下签,但是在155下签后一年左右的时间,移民局发信来告知说可能存在签证被取消的情况。

出事了

原因是,当年申请父母移民时,客户人在国内,因为一些家庭纠纷,冲动之下,领了离婚证。但在领证后,夫妻两个一直住在一起。在DIY递交父母移民时,因为已经拿了离婚证,他默认自己已离婚,法定意义上是离婚状态,所以在选择自己的个人情况时,选择了divorce。

父母移民下签5年后,客户又去复婚,且想给配偶办理配偶签,在办理配偶移民时,如实把所有信息告知了移民局,移民局在审理配偶签期间,发现信息差异,迟迟没有批复配偶签,同时来信要来取消配偶移民担保人的永居。

取消配偶移民

紧急找我们求助

客户在找到我们时候,已经收到了拟取消永居签证信,时间非常紧张,要求在14天内回复。

14天内回复

专业切入角度

最终我们在不到两周内极限操作,加班加点迅速加急帮他整理材料和解释信,整理了25页submission↓

25页

我们认为案例关键在于中国或亚洲文化和澳洲本地文化差异,在传统观念里,尤其是在国内没有defacto概念,配偶就是通过结婚成为父亲,自然而然领了离婚证就是离婚。

同时客户并没有任何主观意识去隐瞒事实,且也从未从这个事实中得到任何利益。整个申请过程也是如实陈述信息。包括冲动离婚及实际关系的真实持续等情况我们也强调了客户与澳洲的联系,以及取消签证后对他及整个家族带来的巨大影响。

在回复近2个多月后,终于得到了好消息。移民局认为,虽取消签证的根据存在,但经过我们的submission及整理的材料,不取消的权重应被更多考虑,决定不取消签证,相信配偶永居签证也会很快下签!恭喜客户能顺利保住签证!

下签

谨慎对待任何伴侣关系

这里还是跟大家强调,配偶关系申报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像这个案子,客户自己的永居下签、父母移民下签且之后递配偶移民、155,前后已过去多年,但依然因配偶关系题,有可能被取消永居。

大家一定要特别注意,不管是技术移民还是家庭移民,配偶关系要尽量如实准确申报,尤其涉及同居关系的材料,前后也一定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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